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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证明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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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 公务文书来源:不详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5-10  |
证明书 ()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前面影印件与《ХХХХ》(文件名称)的原件相符。原件上的“ХХХХ(单位名称)”的印鉴和该ХХХХ(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及姓名)的印鉴(签名)均属实。前面影印件所附的ХХ文译本与中文原本相符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(县)公证处 公证员(签名) ХХ年Х月Х日 注:1、本证明 适用于影印件及其他复制与原件相符、签名盖章属实,译文与原文相符。 2、如果所证明文件有编号的,应将编号写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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