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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赡养协议公证书(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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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 公务文书来源:不详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5-10  |
赡养协议公证书(之一) ()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被赡养人ХХХ(男或女,出生年月,现住ХХ省ХХ县ХХ乡ХХ村)与赡养人ХХХ(男或女,出生年月,现住ХХ省ХХ县ХХ村)、ХХХ(男或女,出生年月,现住ХХ省ХХ县ХХ村),于Х年Х月Х日自愿签订了前面的《赡养协议》,并在我的面前,在前面的协议上签名(盖章)。 当事人签订上述协议的行为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五十五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的规定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(县)公证处 公证员(签名) Х年Х月Х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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