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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作者:佚名 商务文书来源:不详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5-10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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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初审程序 □实审程序 请按照本表背面“填表注意事项”正确填写本表各栏
填表注意事项 一、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,字迹为黑色,文字应打字或印刷,提交一式一份。 二、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。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,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。 三、本表第①栏所填申请人应为第一申请人。 四、本表左上方及第④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,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,应在方格内作标记。 五、本表第⑤栏,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,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,并出具全体申请人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。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,申请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;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;有多个申请人的由全体申请人签章,并出具全体申请人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。 六、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做好公布专利申请文件的印刷,准备工作后提出撤回专利申请请求的,申请文件仍予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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